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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登记类别: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的规定,将登记申请分为两种,各十二类和二类。具体划分如下:
1、作品:
A.文字作品;B.音乐作品;C.戏剧作品;D.曲艺作品;E.舞蹈作品;F.美术作品;G.摄影作品;H.电影作品;I.电视(录像)作品;J.工程设计、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;K.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;L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
2、录音、录像制品
S.录音;V.录像
作品登记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:
代理申请的著作权应提交下列文件:
⒈ 代理委托书
⒉ 签字有效证明
⒊ 权利归属证明材料(是外文时需附全文翻译件)
4、登记申请表
5、申请者身份证明材料:申请者为个人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申请者为法人时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材料(请认证)。当申请者是权利继授者时,应提交相应的权利变更文字证明材料。
6、权利保证书 (请公正、认证)
7、作品说明书:用以描述作品的创作目的、使用用途,其独创性所在的文字材料。
8、作品样品(一份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、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、样本等)。作品的样本应提交一份,如:手稿、照片、样品等。
登记申请者交齐下列文件和申请费后,该申请予以受理,同时给申请者以书面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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